在农产品产后收购、储藏、保鲜、运输环节,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以下简称“三剂”)的使用,可有效地减少农产品的产后损失,但近年来媒体对其频繁曝光也让消费者无形中对“三剂”产生了担忧和误解。
那么农产品“三剂”究竟有哪些?在农业生产中是否必须使用?使用了“三剂”的农产品是否安全?“三剂”安全如何监管?
1、农产品“三剂”有哪些?
农产品“三剂”是指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对农产品“三剂”进行了明确定义:
保鲜剂是指保持农产品新鲜品质,减少流通损失,延长储存时间的人工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如新鲜水果中的乙烯吸收及抑制剂、被膜保鲜剂等。
防腐剂是指防止农产品腐烂变质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如原粮中的防霉剂双乙酸钠、柑橘中的杀菌剂咪鲜胺和噻菌灵、新鲜水果和食用菌中防腐剂亚硫酸盐等。
添加剂是指为改善农产品品质及加工性能加入的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或天然物质。
2、“三剂”是否非用不可?
农产品作为鲜活产品,衰老、腐败、霉变、品质下降等产后损失是必然的,储运时间越长、环境温度越高,损失越大。
在我国,农产品呈现“区域集中生产、全国跨区流通”的局面,已形成“南品北运”“北品南运”“西品东运”的农产品产后长距离流通格局,超过50%的农产品需要跨省流通;而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却只有5%、15%、23%,农产品产后损失很大,其中果蔬、肉类、水产品产后腐损率分别达到20%、12%、15%,仅果蔬一类每年损失就超过1000亿元。
为了减少产后农产品损失、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三剂”的合理使用在现阶段农业产业链条中必不可少。
这些“三剂”的使用,一方面可以延长农产品的储藏期,有效避免微生物的滋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消费者对于品种更丰富、质量更高、营养更好农产品的追求。
3、使用“三剂”安全吗?
消费者对“三剂”的担忧和误解,多来源于对生产的不了解,以及对合理使用和违法添加概念的混淆。
所谓合理使用,即是在合理的产品范围和浓度范围内使用“三剂”。科学表明,“剂量决定毒性”,国家标准中,对可在农产品中作为“三剂”使用的农药和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用法用量均有明确的规定,是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经过严格试验和风险评估程序确定的。
对于新的“三剂”产品,农业农村部也建立了风险评估实验室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只要按国家标准要求,合理使用“三剂”的产品,其安全性是有保障的。而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农产品中使用非法添加物,如在脐橙中使用染色剂,在畜禽产品中注水、注胶以增加产品的重量等,均属于违法添加,不属于“三剂”合理使用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