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化学除草剂污染的治理措施

2014-11-20

目前我国生产的除草剂品种有20多个,年使用量约占农药总量的12.5%。研究表明,所施用的除草剂中,有20一70%会长期残留于土壤中,引起环境污染。

一、防治化学除草剂污染土壤的针对性措施

减少除草剂对土壤污染的措施是多方面的,除减少单位耕地面积化学除草剂用量、规范使用方法、杜绝浪费等一般性措施外,还可采取如下措施:

1、进行除草剂残留量预测

具有较长残留期的除草剂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危害是化学除草剂污染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气候、土壤和作物等的情况不同,同一种除草剂在各地的污染和危害状况是不同的,因此进行土壤中除草剂残留量的预测评价是很有必要的,根据其结果是可以判断某种除草剂在该地区的适用性。

2、推广使用毒性较低的土壤处理剂,减少土壤的化学除草剂残留量

2004年我国长残留除草剂农田使用面积近0.17亿公顷,占农田化学除草总面积的30%。主要长残留除草剂品种有莠去津、甲磺隆、氯磺隆、咪唑乙烟酸、氟磺胺草醚、氯嘧磺隆、异恶草松、唑嘧磺草胺、西玛津、胺苯磺隆、甲氧咪草烟、二氯喹啉酸等。我省一直是长残留除草剂使用面积最大的省。

利用化学农药的一些降解规律,可采取相应措施加速土壤中除草剂的降解速度。例如,氟乐灵和其他一些化学农药在淹水条件下要比旱作条件下降解快得多,就可实行包括有水稻的水旱轮作,缩短这些化学农药的残留期。多施有机肥,甚至接种有效微生物能加速土壤中除草剂和杀虫剂的降解速度。

3、使用各种物质减轻土壤中残留化学除草剂对作物的危害

土壤使用活性炭或用活性炭拌种可以增加除草剂对农作物的安全性,减少农作物对除草剂的吸收。活性炭和除草剂的比例可为200:1。为减少除草剂对农作物危害的另-措施是使用保护剂,目前已开发成功的保护剂是r一25788和na萘酐,它们使禾本科作物免受甲草胺、丁草胺、燕麦灵、禾草特、野麦畏、灭草猛等除草剂的危害。我国对保护剂有一定研究,但实际应用很少。此外,在轮作中不安排对除草剂敏感的后茬作物,或安排从土壤中吸收化学农药少的作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土壤残留农药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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