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很多地方的农民在稻田施用菊酯类农药防治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水稻害虫。在一些巿县,甚至连植保部门在指导农民防治水稻害虫时也推荐使用菊酯类农药及其与其他农药的复配剂。
也有相当数量农药销售商,明里暗里将菊酯类农药卖给农民防治稻纵卷叶螟等害虫。
还有些销售商将兼价的有机磷类、沙蚕毒素类农药,配上菊酯类农药作为所谓的增效剂、助剂高价卖给农民,牟取暴利,既暗中抢夺了农民的钱财,又使农田生态环境恶化,失去蜘蛛等害虫天敌的控害作用,不得不反复用药防治害虫,增加农本。
在稻田特别是水稻生长前期施用菊酯类农药防治害虫,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菊酯类农药对水生生物毒性大。在水田用药,药物不可避免地会进入水域,对养殖鱼类和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二是菊酯类农药在杀灭害虫的同时,也会将害虫的天敌大量杀灭。据浙江省温州巿农科所试验研究,溴氰菊酯对稻飞虱天敌蜘蛛和盲蝽类杀伤力很大,高达80%~90%。
三是没有被杀灭的稻飞虱等昆虫的繁殖性能(包括产卵量、卵孵化率)会大大增强。稻田施用菊酯类农药后,在缺乏天敌控制的情况下,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等害虫的种群数量会报复性反弹,而且容易产生抗药性。
农业部早就发文明确指出,除虫菊酯类农药“在水稻上不宣传推广使用”,后来农业部再次发文重申,“稻田禁止使用菊酯类农药”。目前国内所有的菊酯类农药均不能在水稻上登记。